器官捐獻感動之余的期待
6 月19 日,家住源城區(qū)高埔崗新陂作業(yè)區(qū)的江楊歡在修車時不幸發(fā)生意外,因特重型顱腦損傷導(dǎo)致重傷不治,22 歲的生命戛然而逝。妻子楊思婷想起丈夫生前說過要捐獻器官,家人便遵從他的遺愿,無償把他的器官捐獻出去,使5 個人重燃生命的希望。(詳見本報7 月 1 日A3版報道)
江楊歡的突然離世,對其家人來說是極其不幸的,然而在巨大的悲痛中,毅然做出捐獻器官的義舉,不僅讓江楊歡生命得到延續(xù),更是在傳遞濃濃的愛心,帶給我們每個人心靈的震撼和感動。然而傳統(tǒng)觀念成了器官捐獻的一大阻礙,在我市紅十字會登記并成功捐獻的僅兩例。在我國千百年來的傳統(tǒng)觀念里,當一個人逝世后,最為講究身體完整地入土為安,否則就是對死者的不尊重,家屬在情感上也難以接受。
江楊歡捐獻器官之所以讓人感動,是因為不是誰都能沖破傳統(tǒng)觀念的束縛,做出身后捐贈器官的義舉。在我國,由于供體稀缺,許多需要通過器官移植來拯救生命的患者,只能在漫長的等待中耗盡余生,甚至催生了非法器官買賣的亂象。在生命的盡頭,用自己的余熱去幫助需要的人,讓他們獲得再生的力量,這不僅是使自己的生命延續(xù),更是遺愛人間的偉大舉措,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夠消除對器官捐獻的“恐懼”,讓器官捐獻成為文明社會的常態(tài)。
謝素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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