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部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執(zhí)法檢查工作 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再上新臺階
本報訊 記者 謝夢君 通訊員 鐘文華 近日,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執(zhí)法檢查工作會議召開,對《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宣貫工作進行了座談研究,對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執(zhí)法檢查工作進行了部署。
會議指出,《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》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,是我市首部以“垃圾分類”為基本要求,涵蓋源頭減量、分類投放和清掃、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、設施建設與保障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全過程內容的政府規(guī)章,標志著垃圾分類在河源正式納入法治框架。《辦法》明確規(guī)定了對城市生活垃圾分類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責任、未履行分類投放責任、違反餐廚垃圾投放管理、違反收運規(guī)定、違反處理規(guī)定、違反配套工程建設,擅自關閉、閑置、拆除設施等方面的法律責任,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執(zhí)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(jù)。
會議強調,全市城管綜合執(zhí)法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,強化責任擔當,不斷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制度標準體系,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,加強和統(tǒng)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能力建設,堅持因地制宜、科學精準施策,持之以恒推進工作。要增強法治意識,加大普法力度,采取有力措施打好《辦法》宣貫工作的“主動仗”。要強化責任擔當,在行業(yè)執(zhí)法檢查上做到守土有責、守土擔責、守土盡責,堅決杜絕“與己無關”“各自為政、各行其是”的現(xiàn)象發(fā)生,全力推動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再上新臺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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